關于開展省高教學會優(yōu)秀科研成果評獎活動的通
時間:2012-04-19點擊:編輯:學院負責人
吉高學會[2012]3號
為了調動全省廣大高教工作者參與高等教育科學研究的積極性,推廣優(yōu)秀高教科研成果,促進高教科研為高教改革與發(fā)展服務,吉林省高等教育學會決定開展第十二屆高教科研優(yōu)秀成果評獎活動?,F(xiàn)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1. 評選范圍
凡省內高校(省高教學會團體會員單位)的教育工作者,自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在國內外公開發(fā)表的高教研究論文和著作(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發(fā)表的成果),都可以申報評選。已獲省級以上(含省級)獎勵的成果和非高教研究類成果不能參加本次評獎。
2. 參評程序和要求
申報成果應填寫“吉林省高等教育學會優(yōu)秀成果申報表”已放至數(shù)據(jù)中轉科研處文件夾下(吉林省高等教育學會第十二屆優(yōu)秀高教科研成果評獎活動),并附上該項科研成果原件或復印件(含封面、版權頁、中外文目錄、正文)及有關佐證材料(一式兩份),合作完成的項目應由主編或第一作者申報。于5月15日之前統(tǒng)一報送至科研處,同時交納評審費(論文類每項50元,著作類每項80元)。聯(lián)系人:張爽。電話:0431-86015322
3. 獎勵類別和等級
本次評獎分設論文類和著作類,均設一、二、三等獎,所占比例分別為參評成果總數(shù)的10%、20%、30%。
長春理工大學光電信息學院 科研處
2012年4月20日